原創(chuàng) 1942年陳獨秀去世前,無米下炊不肯動巨款,囑咐妻子:可從速改嫁
1942年5月27日,陳獨秀先生在重慶市江津縣的老宅里與世長辭,自此青史留名,數(shù)人為之哀哉。
臨終前,陳獨秀將妻子潘蘭珍叫至床前,看著這個陪自己走到人生盡頭的女人,心中自是憐惜愧疚,但有兩件事他不得不叮囑與她:
你還年輕,若是遇到合適的人你可從速改嫁,但需得自立自強,不可依附他人而活;我走之后,切記莫拿我的名聲去賣錢。
潘蘭珍看著瘦骨嶙峋的丈夫已在彌留之際,難掩心中悲痛,但也點頭答應丈夫遺言,最終陳獨秀先生撒手人寰,享年63歲。
潘蘭珍
共有三任妻子,與潘蘭珍比鄰而識
潘蘭珍在陳獨秀離世那年不過34歲,比先生整整小了29歲,在她之前,先生曾有過兩任妻子,婚姻頗多變故。
陳獨秀的第一任妻子名為高曉嵐,在父母撮合之下結(jié)為夫妻。
高曉嵐是典型的舊時代女子,思想封建傳統(tǒng),在她的意識里,她的一生就是要相夫教子,依附丈夫而活。
但陳獨秀數(shù)次求學日本,接受資產(chǎn)民主主義思想,是前衛(wèi)的革新人物,他的想法妻子無法理解,妻子的封建傳統(tǒng)也讓他日益厭棄。
高曉嵐
兩人思想上的不合在日益相處中逐漸凸顯,久而久之變成了無法消解的矛盾和隔閡。
最終在成婚五年后以分手告終,當時他們已育有三兒兩女,但這并不能改變他們的結(jié)局。
陳獨秀的第二任妻子是北京女子師范學校的高君曼,她漂亮,有學識,陳獨秀在她身上也找到了久違的精神上的共鳴。
高君曼陪伴陳獨秀走過了人生中最重要的革命歲月,但是因為個性原因,二人還是以分手告終。
高君曼
和第三任妻子潘蘭珍相識之時,陳獨秀正處于一生中的黑暗時刻,二個兒子相繼被殺害,原配因病而終,而他也被國民黨當局以三萬重金懸賞追捕。
為了躲避通緝,陳獨秀在上海租了一間簡陋的房子,隱姓埋名,化名為“李先生”,如同一個普通人一般活著。
他租的房子恰好在潘蘭珍居住的房子的后面,兩個人成了鄰居,也因此熟悉起來。
潘蘭珍比陳獨秀小29歲,雖然年齡不大,但命運坎坷,任誰聽完都不禁唏噓一番。
1908年,潘蘭珍出生在江蘇通州,家境貧困,一家人僅靠幾畝薄田為生。
為了謀生,四歲那年,潘蘭珍跟著父母從通州逃到了上海,幾口人租了一間簡陋的小房子就此安頓下來。
沒了田地,一家人自然要想辦法掙錢,潘蘭珍父親走運在一家煙草公司干起了裝卸工的工作,她母親由于沒有一技之長,只能去撿垃圾獲得些許收入。
有了弟弟妹妹以后,家中更是入不敷出,很長一段時間都過著吃了上頓沒下頓的生活。
十三歲那年,潘蘭珍作為童工進入到一家紗廠工作,雖然收入不多,但在一家人的努力下,他們的生活也在慢慢變好,不再有連飯都吃不飽的窘迫,但是命運卻沒有眷顧這個年輕的姑娘。
十七歲那年,潘蘭珍出落的亭亭玉立,在廠里做工時便常被工頭們騷擾,后來慘被一流氓工頭強暴,懷孕生下一個孩子,但沒過多久,孩子就夭折了。
他們一家人勢單力薄,在上海也沒人撐腰,遭遇了侵犯也不敢聲張,只得咬碎了牙往肚子里咽。
為了不再遭受這種非人的折磨,潘蘭珍自己搬到了熙華德路的一間房子里住,和陳獨秀偶然成了鄰居。
因為住得近,陳獨秀和潘蘭珍不可避免地產(chǎn)生了交集。
第一次見陳獨秀,潘蘭珍便知他和他們這些人不一樣,一身長衫,一看就是讀過書的人,和這“貧民窟”格格不入。
打那時起,潘蘭珍便不可避免地關(guān)注起他來。
知道巷子里許多人沒有讀過書,不識字,陳獨秀閑暇之時便會給他們講一些文化知識,時間久了,巷子里都知道這里住了一位讀書人。
得知潘蘭珍的遭遇以后,陳獨秀非但沒有瞧不起她,反而對她同情憐惜,空閑的時候還會教她讀書寫字。
而潘蘭珍瞧著陳獨秀自己一個人生活,無人照料,平時也會幫他洗衣做飯。
時間久了,兩人便生出不一樣的情愫,那年陳獨秀51歲,潘蘭珍22歲,他們開始了同居生活,但是潘蘭珍除了知道他叫“李先生”外,其他一無所知。
得知丈夫身份,獄中相守
到了這個年紀,他們在乎的早已不是風花雪月的浪漫愛情,平淡的陪伴才更撫人心。
潘蘭珍不識字,陳獨秀閑暇時便教她讀書寫字,給她講解各種哲學道理,雖是伴侶,但更像是一個長者一樣,對她諄諄教導。
而潘蘭珍就負責上班賺錢,照顧陳獨秀的生活起居,雖然兩人之間有著不小的差距,但生活的意外和諧。
同居許久之后,潘蘭珍一直沒有懷孕,生活中總覺得缺少了什么,為了不給自己留下遺憾,征得陳獨秀的同意之后,潘蘭珍領(lǐng)養(yǎng)了一個女孩,隨她姓為潘鳳仙。
在獄中的陳獨秀
1932年,潘蘭珍帶著女兒回了娘家,等到回到上海以后才發(fā)現(xiàn)丈夫意外失蹤,她四處打聽丈夫去了哪里,可是無人可知。
她深知丈夫的為人,知道他不會不告而別,可是她也不知道到底該去哪里找他。
直到1932年10月的一天,潘蘭珍在報紙上看到了陳獨秀被捕的消息,看到照片她才知道,原來自己苦苦找尋的丈夫竟然是大名鼎鼎的陳獨秀。
因為撰寫了大量的短評和文章,抨擊蔣介石國民政府不抵抗政策,陳獨秀在上海被國民黨當局逮捕。
那是陳獨秀第五次被捕入獄,最后以“危害民國罪”判處徒刑十三年。
知曉丈夫真實身份以后,潘蘭珍才知道丈夫的行為有多么偉大,雖然她讀書不多,沒有受過多大的教育,但她也不是怕死之人,不管他是誰,在潘蘭珍心里,他不過是她的丈夫而已。
于是潘蘭珍放棄了工作,把女兒送到老家托人照顧,將陳獨秀留在家里的書稿都放好,隨后便毫不猶豫地去了南京監(jiān)獄看望陳獨秀。
她想在他孤勇奮戰(zhàn)的時候,有她陪著總會是好的。
監(jiān)獄中的陳獨秀看到潘蘭珍之后大吃一驚,也為自己之前的隱瞞感到抱歉。
他向潘蘭珍解釋,隱瞞身份是無奈之舉,并非是不信任她,而是怕給她帶來麻煩。
潘蘭珍此時已不在乎他的身份,她只想伴他左右,與他共度艱難,看著她不離不棄,陳獨秀心生感動,但也怕自己連累到她。
于是陳獨秀一邊吃著潘蘭珍帶來的飯菜,一邊勸她:“你快回去,在上海你還有工作,我現(xiàn)在身處監(jiān)獄,什么也給不了你,跟著我只能吃苦!
在這亂世之中,人人都求明哲保身,陳獨秀雖然不舍,但也早已做好潘蘭珍離他而去的打算,能趕到南京監(jiān)獄來見他一面已算是仁至義盡。
但是潘蘭珍并不是權(quán)衡利弊之人,他們夫妻本就應該患難與共,若是害怕被連累就拋棄他獨自離去,她做不到,也不會心安。
后來潘蘭珍就在監(jiān)獄旁租了一間房子,之后一邊打零工一邊照顧著獄中的先生。
1937年,日軍的飛機開始轟炸南京,陳獨秀所在的牢房房頂都被炸翻,他躲在桌子下才逃過一劫。
陳獨秀深怕炮火會傷及潘蘭珍,所以每次潘蘭珍過來的時候他都會勸她回去南通老家。
但潘蘭珍就是油鹽不進,不管陳先生怎么勸她都說:“我現(xiàn)在是你身邊唯一的親人,我不會離開的,要死就死一起吧!
就這樣,陳獨秀在監(jiān)獄里關(guān)了五年,潘蘭珍步步不離地照顧了五年,陳先生不能辦的事,都由她跑腿、聯(lián)絡和采購。
在她的協(xié)助之下,陳獨秀才不用在生活瑣事上花費心思,專注學術(shù),在這五年時間里,陳獨秀專著一部一部地問世。
1937年,因為外界多放抗議和保釋,在壓力逼迫之下,國民黨當局不得不釋放陳獨秀,他出獄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給潘蘭珍一個名分,宣布潘蘭珍為他的夫人。
曾經(jīng)陳獨秀和兩任妻子都因為種種原因而分開,已至中年的他對感情一事早已看淡。
可是他沒想到會有一人歷經(jīng)艱辛也堅守在他身旁,這次他也不會離她而去,想和她攜手到老。
從獄中出來以后,蔣介石想邀請他出任勞工部部長,被陳獨秀嚴詞拒絕,后來蔣介石又想給他十萬元,讓他另立黨派,只想陳獨秀能為他所用。
但陳先生不愿舍棄國之大義,只留下一句:“我陳某人絕對干不出這等低三下氣的事!
后來陳獨秀帶著潘蘭珍到四川江津投靠老朋友鄧仲純。
剛開始他們寄居在朋友的家里,但是鄧太太的“嫌棄”還是讓他們嘗到了寄人籬下的滋味。
一身傲骨的陳獨秀不堪此番“羞辱”,帶著潘蘭珍搬離了鄧家,之后一路輾轉(zhuǎn),直到1939年才在石墻院定居下來。
后來陳獨秀的兒子陳松年也帶著祖母來到此處,和他們一起生活,人一多,生活支出自然上漲。
此時的陳獨秀已年近六十,身體越來越差,不能外出掙錢的陳獨秀偶爾也會寫些稿子得些稿費補貼家用,但也生活的捉襟見肘。
雖然生活艱難,但陳獨秀的文人傲氣卻從未被生活磨滅。
來到江津以后,許多的名流、國民黨高官,包括他的好友和學生都想資助與他,但先生始終堅持三個原則:
平時無知交者,不愿無緣受贈;
對于朋友的幫助,禮尚往來,他也會回贈自己的文章或書法;
凡是國民黨高官的資助,一律不接受,國民黨政府的拉攏利誘,也堅決拒絕。
曾經(jīng)國民政府教育部送來兩萬元的稿費,請陳獨秀編寫一部教材,陳獨秀花費很大精力最終寫成,并命名為《小學識字課本》。
但是當時的教育部部長卻認為書名不太妥當,要求改名,陳獨秀卻堅決不改,他覺得這是對他的不尊重,不允許改動,但預支的兩萬元教育部最后也并未收走。
鬧翻之后,陳獨秀堅決不肯用這兩萬塊錢的稿費,潘蘭珍知道丈夫的堅持,所以也很少提起這兩萬塊錢。
可是這畢竟不是一筆小錢,對他們家來說,不僅可以改善生活,連陳獨秀的病情也能得到救治。
在生活窮困潦倒之時,家中已經(jīng)無米下炊,潘蘭珍思前想后,還是忍不住提出希望暫時動用那筆錢,但是先生卻帶著怒氣說道:“絕不可以,哪怕凍死、餓死,也絕不能動這筆錢。”
從那之后,即使再難,潘蘭珍也再未提起那筆錢,為了補貼家用,潘蘭珍僅有的幾件首飾也賣掉了,生活雖然清貧,但無愧于心。
晚年的陳獨秀
因病離世,臨終前叮囑妻子兩事
后來,陳先生的身體狀況每況愈下,1942年5月27日,知道自己時日無多的陳先生叫來潘蘭珍,滿眼不舍的看著她:“這一生跟著我,讓你受苦了!
察覺到丈夫已到彌留之際,潘蘭珍的眼淚早已模糊了雙眼。
聽丈夫說完,潸然淚下:“既然選擇了和你在一起,就沒有什么苦不苦的,能陪伴先生走過這么多年,我早已知足!
隨后,陳獨秀說出了自己的遺言:“你還年輕,等我走后,你可從速改嫁,安度余生,但需得自立自強,不可過度依賴他人,另外,有一事你一定要切記,莫拿我的名聲去賣錢,那兩萬元切不可用。”說完便撒手人寰。
死前,陳獨秀交代自己的兒子說:“我在南京監(jiān)獄里的時候,友人贈送了五只古瓷碗,還有我的稿費,這些全部留給她。”
彌留之際,他也在為她以后的生活做打算。
先生去世四天后,他的葬禮在江津的一個小山莊舉行,因家中經(jīng)濟困難,連操辦葬禮的錢都沒有,衣裳、棺木和墓地都是靠旁人捐贈。
雖是如此,仍有二百多人從全國各地趕來參加先生的葬禮,一代偉人離世,眾人哀之泣之。
先生離世后,潘蘭珍牢記陳獨秀的囑托,從未打著“陳獨秀夫人”的名義去參加任何活動,也從未大肆宣揚自己的身份。
葬禮過后,她去了一家農(nóng)場工作,雖然收入不高,但也夠用,只是一個人的生活她還是不太適應。
1946年,潘蘭珍兜兜轉(zhuǎn)轉(zhuǎn)又回到了上海,并將養(yǎng)女潘鳳仙接到了身邊,重新找了一份做飯的工作,從此母女二人相依為命。
1949年10月,潘蘭珍因子宮癌離世,年僅41歲,按照以前的傳統(tǒng),陳獨秀死后該與原配高曉嵐合葬,所以潘蘭珍死后并未能與陳獨秀合葬。
但這并代表不了什么,在后輩心里,潘蘭珍早已被肯定。
陳松年提起她時,言語中充滿了懷念和尊重:“她待我父親很好,晚年父親生病時,生活起居全靠她照料,無微不至,我們對她很尊重,尊她為母親,我的兒輩喊她奶奶!
陳獨秀先生一生歷經(jīng)黑暗和坎坷,雖然潘蘭珍對他來說不是一個完美的伴侶,但她何曾不是他晚年時光為數(shù)不多的慰藉。
在人生的最后一段時光,能有潘蘭珍的陪伴,他也不至于太過孤獨。
從萍水相逢到相濡以沫,相知相惜,情深至此,甘苦與共不易,患難相隨更難,或許潘蘭珍的出現(xiàn),是對先生的另外一種饋贈。
而對潘蘭珍來說,陳獨秀先生也是她一生為數(shù)不多的救贖。
參考資料
[1]《文史月刊》,《陳獨秀的婚姻傳奇》
[2]《黨史縱覽》,《陳獨秀的南通妻子潘蘭珍》
[3]《紅巖春秋》,《陳獨秀生命中的最后四年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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