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創(chuàng) 從秦鐘的死,看林黛玉家的遺產(chǎn)去向,原來錢都被這些人得了去
?作者:君箋雅侃紅樓
?插圖:孫溫《繪全本紅樓夢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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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紅樓夢》里有很多情節(jié)是互為伏筆和影射的。有些問題看似原文沒有,實際通過另一件事已經(jīng)展現(xiàn)出來。
比如林黛玉的遺產(chǎn)問題。
作為林如海僅剩的女兒,林如海死后沒有繼承人,林黛玉能不能繼承遺產(chǎn)?遺產(chǎn)哪里去了?
她對薛寶釵說自己“一無所有”,是不是真話?
這些故事最是惹人關注和議論。
但其實長期關注君箋雅侃紅樓的讀書人都能知道一個答案:根據(jù)明清律法的繼承規(guī)定,林黛玉并沒有遺產(chǎn),更不存在被賈府侵吞了全部財產(chǎn)的情況。
原文沒有特別書寫,在于這種事在當時就像現(xiàn)代人對繼承法的認知一樣,是不需要特別描寫的。
而曹雪芹在原文中,其實還是通過了兩個故事影射了林家財產(chǎn)的去向。
我是君箋雅侃紅樓,為您講述《紅樓夢》里的那些事兒。
林如海沒有兒子,只有林黛玉一個女兒。他死前沒有安排繼子,反而將林黛玉送去賈府,成為榮國府的養(yǎng)女。顯然是不準備讓黛玉“繼承”林家嫡長房了。
根據(jù)《大明令·戶令》規(guī)定:被繼承人有子的情況下,女兒沒有繼承權。如果無子有女,女兒可以繼承遺產(chǎn),但有個重要前提:“凡戶絕財產(chǎn),果無同宗應繼者,所生親女承分。無女者,入官!
“果無同宗應繼者”,指沒有五服以內(nèi)的血緣,無法安排繼承人的由女兒繼承。
而有女兒招贅者,得半分家產(chǎn)。余者仍由宗族安排繼承人承襲。
言歸正傳,林如海盡管沒有兒子,卻有女兒。按說林黛玉似乎可以繼承。
但原文清楚寫了“
只可惜這林家支庶不盛,子孫有限,雖有幾門,卻與如海俱是堂族而已,沒甚親支嫡派的
所謂“親支嫡派”,是指起碼一個爺爺?shù)膫骼m(xù)。
“堂族”,是指起碼是同一個曾祖的傳續(xù)。
林如海就像賈珍,并沒有親兄弟和從兄弟。但卻有賈璉、賈寶玉、賈璜這些沒有超過五服的堂兄弟,只要這些人還有兒子,哪怕賈珍沒有兒子,只有一個女兒,最終也得是家族選出最親近的血緣給賈珍為繼子,繼承寧國府嫡長房。女兒只有嫁妝,沒有繼承權。在有繼子的情況下,一般不允許招贅繼承家業(yè)分家產(chǎn)。
林如海的情況就是這樣。
他沒有近支的“親支嫡派”,林家長房只剩他一個。但林家其他分支還有好幾房“堂族”,指五服以內(nèi)的親戚。
超過五服不算親,只算同姓同譜,不能稱“堂族”。一如賈雨村與賈家也是同譜,不但不是親,也不是堂族。
林如海生前將女兒送給賈府收養(yǎng),又不安排繼承人,就是放棄對林家繼承,放棄林黛玉的所有繼承,他死后長房繼承隨便林家處置了。
所以,林黛玉是不可能有繼承遺產(chǎn)的。林家也根本不會讓她拿走屬于林家的財產(chǎn)。賈府更是不能插手,也不敢侵吞。
林黛玉說她一無所有,是真的一無所有。林家沒有繼承一分遺產(chǎn),她作為賈府養(yǎng)女,與迎春、探春一樣,吃穿用度日后嫁妝全是賈府安排。她自己有什么?
最多就是母親賈敏剩下的一些妝奩嫁妝罷了。
原文對“絕戶”之家的遺產(chǎn)繼承,還是做了伏筆的。
盡管甄士隱家影射林家和賈家更明顯。但甄士隱既沒死,還有妻子在,便不存在什么“絕戶”遺產(chǎn)問題。
可秦鐘和馮淵死后,這兩家就成了“絕戶”。他們的財產(chǎn)繼承,便體現(xiàn)出當時的社會律法規(guī)矩。
(第四回)門子道:“……那馮家也無甚要緊的人,不過為的是錢,見有了這個銀子,想來也就無話了……”至次日坐堂,勾取一應有名人犯,雨村詳加審問,果見馮家人口稀疏,不過賴此欲多得些燒埋之費……
馮家“人口稀疏”,不表示沒有親戚,也是有遠房親戚可繼承,借馮淵之死索要錢財。否則馮家無人做主,財產(chǎn)早充公不說,還如何告狀。
(第十六回)寶玉一時催促的車到,忙上了車,李貴,茗煙等跟隨。來至秦鐘門首,悄無一人,遂蜂擁至內(nèi)室,唬的秦鐘的兩個遠房嬸母并幾個弟兄都藏之不迭。
秦鐘與馮淵、林如海一樣,都是家中獨苗,他們一死就是本房絕戶,但卻依舊有遠房親戚。
遠房嬸母和弟兄,就是堂族。五服以內(nèi)的親緣。他們是要等秦鐘一死繼承這一房遺產(chǎn)的人。
至于誰來繼承,要么家族長輩做主,要么打官司,就與其他人無關了。
馮家也好,秦家也好,都是本家堂族繼承。盡管沒有女兒,但有沒有女兒,都沒意義。因為女兒只有在“無應繼之人,方許成繼全分!庇欣^承人的情況下,女兒就沒有繼承權。
關鍵是秦家和馮家的財產(chǎn),最終被親戚繼承了去。而不是被別人家得了去。也注定林家的財產(chǎn),并不是被被賈府吃了絕戶。
?以上觀點根據(jù)《紅樓夢》80回前故事線索整理、推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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