畫家有權鑒定自己的作品嗎?
藝術家作為創(chuàng)作的主體,有權鑒定自己的作品
藝術家作為創(chuàng)作的主體,對于自己的作品是非常了解的,有絕對的話語權。在藝術作品的真假甄別上,具有相當的權威和準確率。一般情況下,只能由畫家本人及熟知其畫作風格的親屬及業(yè)內專家,行業(yè)資深人士來評斷。針對所謂的道德風險,只是一種懷疑的態(tài)度,在沒有實際證據的情況下,應該由畫家自己來鑒定。 【詳細】
趙建成打假案的判決體現藝術家鑒定自己作品的權威
朝陽法院對“畫家趙建成打假案”作出一審判決,認定畫家本人的鑒別結論具有較高權威性,再次支持畫家對個人作品的鑒定權,而這也是國內首次對畫家鑒定拍品真?zhèn)谓o予的支持。法院作為國家機構,對藝術家鑒定自己作品給予了肯定。在法律層面上對類似事件的判定是能夠代表公平公正的立場的。 【詳細】
拍賣行免責,鑒定機構缺失,藝術家必然成為鑒定主體
我國現行的《拍賣法》中明確規(guī)定,拍賣行如聲明拍品不保真,就不用承擔責任。這一明文規(guī)定使拍賣行可以不用有鑒定的權力,而拍場上知假拍假的事件也因這點成為“尚方寶劍”。拍賣場上頻出贗品,而國內又沒有建立真正有公信力的鑒定機構,藝術家維權艱難,因此從現行法規(guī)和制度上分析,藝術家本人鑒定自己畫作不僅合理,而且維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。 【詳細】
藝術家為滿足一己私欲否認自己作品為真跡
畫家自鑒,就像是運動員兼裁判。畫家為了否認早期或者不佳的作品,保住自己的地位和市場價值,亦或是作品流失在外,年代久遠,可能忘了;也有可能早年因為人情送給別人,現在看到別人拿出來拍賣,不希望作品在市場上流通等原因,在涉及商業(yè)利益的情況下,藝術家可能會做出虛假的鑒定,因此他們沒有資格鑒定涉案畫作是否系自己所作。 【詳細】
藝術家不能同時作為證人和鑒定人鑒定自己作品
作者不能又當證人又當鑒定人。鑒定人應由司法機關指派或聘請,并且鑒定人不得與案件有利害關系,據此規(guī)定可知,畫家自行做出鑒定,不能作為鑒定證據使用。鑒定應由法院通過搖號,選出有資質的個人或機構,然后其出具的鑒定結論才能作為法律證據使用。如果畫家本人和案件關系密切,即使作為證人,證言采信度也不高。 【詳細】
排除拍賣行和藝術家,藝術品的真假由買家說了算
“藝術品真假誰說了算”是個很嚴肅的問題,我認為應該是買家說了算,出錢的人說了算,因為人品好的藏家既然敢來拍賣行舉牌,就應該把拍品及其作者研究得比較透;如果研究得不透甚至不懂,那就干脆不要入這一行。辨別藝術品真?zhèn)我欢ㄒ孔约,不買沒有任何依據的、沒有正規(guī)出版物的作品就是贏,而藝術品的真假永遠是有研究、有頭腦的買家說了算。 【詳細】
已有 9 位對此新聞感興趣的網友發(fā)表了看法
雅昌網友
2013-01-25 08:47:34我是來打醬油的~
肖像
2013-01-25 08:43:51覺得首先應該建立在藝術家的公德心上。。。
雅昌網友
2013-01-25 08:42:32在世的畫家有打假的義務,既然你的作品有人模仿造假,必然具有很高的藝術性與財富價值,也是可以傳世,畫家自己也不希望自己的傳世的佳作都是假貨贗品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