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聯(lián)盟 - 中國佛教書畫藝術(shù)
-
“臥具”是佛所制定的服具之一!夺屖弦[》說:它的梵稱叫做“尼師壇”!陡九我氛f:它的梵稱叫做“尼師但那”。在有關(guān)的典籍里,“義譯”有把它譯作“坐具”或“臥具”的,也有把它譯作“敷具”或“隨坐衣”的。也有簡稱做“具”的!段宸致伞氛f:“為護(hù)身、護(hù)衣、護(hù)僧床褥故,蓄坐具”。
“具”的量度尺碼,律制中規(guī)定為:“長佛二搩手,廣(寬)一搩手半”。據(jù)《禪林象器箋》“服章門”的解釋說:“佛一搩手,長二尺四寸。此合長四尺八寸,廣三尺六寸。”若是遇到身量高大的人,也準(zhǔn)許向四邊酌量放大裁制。
“具”的顏色,和袈裟同樣地須要染成壞色。所謂“壞色”,也就是“染污色”。
“具”的縫制方法,是用兩重布料復(fù)迭一起,四邊加貼布條縫制而成。
“具”的用途,究竟是做什么呢?唐代道宣律師認(rèn)為:“具”是禮拜僧所用之具。義凈大師則說是:“具”乃坐臥所用,不宜敷地拜佛。這兩位古德的說法,他們各有所據(jù)。
按照律制:“具”也是比丘們所必須隨身攜帶的用具。使用時應(yīng)該自己展敷、自己收起,不應(yīng)假手于人。攜帶時,折迭安置左臂袈裟之下,或放入衣囊之中。至如禮儀上的“持具、展具、起具”的姿式,使用文字不易表白,最好有人來做“示范動作”。
道宣律師所撰《戒壇圖經(jīng)》曾經(jīng)說道:“尼師壇如塔之有基,比丘受戒,即身是五分法身之塔”,“具”有一種神圣的意義!
你還不是該群組正式成員,不能參與討論。
現(xiàn)在就加入。